農業農村部答復增加農村土地承包權延包改革試點單位的建議
7月31日,農業農村部網站公布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0298號建議的答復,對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包試點范圍和及時變更承包合同,保障承包農戶合法權益等問題做出回應。
2020年以來,連續多個中央一號文件對二輪到期延包試點作出部署,農業農村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各地有序開展二輪到期延包試點,試點范圍已從村組逐步擴大到整鄉鎮、整縣。2023年,農業農村部印發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》,明確了承包方分立、合并和消亡或承包經營權互換、轉讓的,需要依法變更或終止承包合同的相關規定。
農業農村部表示,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,結合二輪承包到期情況,有序擴大延包試點范圍,穩妥推進試點工作。同時,將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管理工作,指導各地探索開展合同網簽,對承包關系發生變化的,依法及時變更承包合同,保障承包農戶合法權益。
以下為答復原文。
張道衡代表:
您提出的關于增加農村土地承包權延包改革試點單位的建議收悉,現答復如下。一、關于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包試點范圍當前,第二輪土地承包已經陸續到期。黨中央對此高度重視,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,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,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。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》明確了二輪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。2020年以來,連續多個中央一號文件對二輪到期延包試點作出部署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2020年,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各地有序開展二輪到期延包試點,試點范圍已從村組逐步擴大到整鄉鎮、整縣。下一步,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,結合二輪承包到期情況,有序擴大延包試點范圍,穩妥推進試點工作。二、關于及時變更承包合同,保障承包農戶合法權益對承包期內,承包關系發生變化的,要按照承包合同取得權利、登記記載權利、證書證明權利的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制度規定,依法及時變更或終止承包合同。2023年,我部印發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》,明確了承包方分立、合并和消亡或承包經營權互換、轉讓的,需要依法變更或終止承包合同的相關規定。下一步,我部將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管理工作,指導各地探索開展合同網簽,對承包關系發生變化的,依法及時變更承包合同,保障承包農戶合法權益。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,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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